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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流程指南(上海市徐汇区)

2010-7-29 12:17:00  阅读:52 作者:不详  来源:法律百事通4008805008   字体:大 中 小 我要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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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请你到接待室进行咨询。如果你申办的公证符合受理条件,那么公证员会当场受理;如果你提供的材料尚欠缺,公证员会全面加以指导,并且发给你各类表格、证明,关键是公证员会给你发一张咨询单,上面会有详细的要求,并且约定你下次来的时间。如果公证员没给你咨询单,那么你有权要求公证员出具,这是你的重要权利,千万别忘记行使,如果公证员拒绝出具,那么这位公证员已经违背了公证处的承诺,你有权投诉。

二、公证员受理之后,你有权知道收取公证费的标准,公证员有义务告诉你。公证费标准已张贴在公证处的墙上,你也可以对照。

公证员有义务在法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,关于办证的期限,上海市公证条例如下:

符合公证办理条件的公证事项,公证机构应当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出具公证书:

需要经过调查取证的,应当在三十天内出具公证书。但复杂、疑难的公证事项,经过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办证期限,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对于超过期限的,你可以直接质询承办公证员,你有权知道超期限的具体理由,如果你有异议,可以投拆,公证处的领导应及时给予答复,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。

三、你认为公证员的态度差或办事能力、效率差、可以中途撤回你的申请,另外选择公证员办理,你所付的费用公证处按正常费用收取,这是你的另一项权利。

四、公证员在承办过程中约你来 谈话,如果公证员失约,你有权要求公证员承担你往来的车费。

五、如果你年老体弱或生病或其他原因,不能亲自来公证处申办公证,你可以要求公证处上门办证。如果你是电话预约上门办证的,公证处会按内部规定派公证员上门。如果你是委托他人预约上门办证的,咨询接待的公证员就是上门办证的公证员,如其拒绝,你有权请他出具书面意见,并记下他的姓名,向公证处领导投诉。

六、如果你想了解你已申办的公证是否办好,请打电话:664310286;6431999。

七、如果你提供材料有困难,可以委托公证处为专项调查;如果你不能亲自领证,亦可事先委托公证处送证上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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