伪造客户欠条私吞三万元 业务员获刑10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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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情摘要]:徐某明利用在福州某贸易公司担任业务员的机会,伪造客户欠条,将客户上交该公司的3万余元货款私吞。日前,晋安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,判处徐某明10个月有期徒刑。 2006年2月,30岁的徐某明在福州某贸易
[案例正文]: 徐某明利用在福州某贸易公司担任业务员的机会,伪造客户欠条,将客户上交该公司的3万余元货款私吞。日前,晋安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,判处徐某明10个月有期徒刑。
2006年2月,30岁的徐某明在福州某贸易公司找到一份业务员的工作。他的职责是推销润滑油,包括送货以及收回货款。
工作一段时间后,徐某明发现该公司的财物制度存在漏洞。只要制造一些假的客户欠条,就可以截留该公司的货款,而且短时间内不会被发现。
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3月13日期间,徐某明收了9家客户总共3万余元的货款后,伪造了这些客户的欠条上交给公司,这些货款全部被他用于个人生活开支。
9月20日,徐某明在仓山区半道村的暂住处被民警抓获,随后他的家属帮他退回所有赃款。









